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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家具合同确保透明消费:买卖双方均表示欢迎
    在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里,新版家具合同在居然之家、城外诚、蓝景丽家、万家灯火等北京多家卖场正式投入使用,成为家居用品消费中备受关注的焦点。
    别看这一纸合同,却让家居消费变得更加透明,因而受到消费者、厂商和卖场三方的欢迎:借助新版家具合同,消费者可以在家具消费中做到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新版家具合同不仅增加了定金相关条款,避免消费者无端退货给厂商造成的损失,同时增加了延迟交付、督促验收等条款,保障商家的利益;卖场作为家具买卖的流通场所,也因新版家具合同的使用,降低了处理纠纷的难度。
    厂商:定金不退规避无端退货
    2009年新版家具合同在2001年家具合同基础上,由北京市工商局针对8年来家具买卖中新增投诉问题立项修改,并于2008年8月17日通过媒体等相关平台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经过7个月的研究讨论,新版家具合同正式出炉。
    3月15日,记者在万家灯火家具城看到,所有家具消费都将由厂家和消费者签订正式的新版家具合同。万家灯火家具城负责人徐玲告诉记者,这个新版合同非常受厂商的欢迎,因而卖场方面推广起来比较容易。“旧版合同没有明确的定金约束条款,商家和消费者对定金问题一头雾水,导致相关投诉在家具买卖投诉中一直占据首位,新版家具合同新增的付款方式预选条款中规定,定金比例不超过家具总额的20%,消费者签订买卖合同最低要交付卖方规定的定金,如果消费者违约退货,商家将不予退还定金,如果商家违约交货,双倍赔付定金。”徐玲很高兴地表示,“如此一来,消费者随便签单、无端退货的现象将大为减少”。
    分析近年来的家具消费投诉,徐玲认为家具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很多纠纷都出在定金界定不明确。“以前个别消费者无端退货时,要求商家将定金全部退还,而商家定单下达工厂已有成本产生,无法退还相应费用,但因合同没有明确的约束条款,卖方与买方经常为此纷争。”徐玲表示,约束定金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此前商家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买方交预付款、一般高于家具全额的20%,或交全款,在发生纠纷时,商家以产生成本为由不予退还预付款或全款,给消费者造成较大损失,有了定金约束条款,商家只能保留定金,退还其余货款。
    顾客:透明销售增大保险系数
    签订新版家具合同相当于卖方给买方发放了一张“家具承诺说明书”,将家具的“前世今生、来龙去脉”均标注得清清楚楚,真正做到了透明销售,让消费者买得明白、用得放心。“虽然有点烦琐,但为了免除后顾之忧,还是愿意和厂家把各项都写清楚。”3月15日下午,在红星美凯龙东四环店耐特利尔家具展厅,一位消费者向记者如此介绍新版家具合同的好处。
    据耐特利尔家具公司销售人员介绍,新版家具合同最有效的改动是增加了“家具产地”一栏,而旧版合同则是要求标注家具生产厂家。消费者买家具时常听到店员如此介绍:“我们这个牌子是国外的,这是进口家具。”但实际上,这其中部分家具厂商只是在国外注册的牌子,在国内生产,还有部分家具是国外的牌子,但在国内也有生产工厂。合同新增“家具产地”一栏,便可以让消费者分清所买家具到底是“洋货”还是“国货”。“我们的产品都是国内生产的,所以没必要欺骗消费者,硬说自己是洋货。”这位销售员表示。
    消费者对家具材质的关注日益明显,商家也经常拿材质说事儿,为产品高价找理由。但实际上,好家具并不一定全部使用名贵木材,产品各部位功能不同也同样限制了家具使用相同的材质。新版合同规定,商家要将家具主材面料、边材辅材等各部分材质均标注清楚,避免以使用名贵材料为由误导消费者,同时应对造价同样较高的五金材料做清楚标注。居然之家北四环店元亨利红木家具专卖店的销售员向记者展示了一位顾客刚刚签订的一款八仙桌合同,对材质的标注,主材面料、边材、辅料全部都是海南黄花梨。“这个产品别看那么小,得好几万元,就是因为材料太珍贵了,货真价实。”销售员很自豪地表示。
    卖场:买卖双方责任分明减少投诉
    新版家具合同保护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一来督促商家绿色生产、透明销售;二来指引消费者文明消费、理性维权。如此一来,作为家具产品买卖的流通场所——家居卖场也因此受益良多,减轻了处理纠纷的难度。
    万家灯火客户服务处工作人员表示,有一类消费者“非常冲动”,在不确定室内适合摆放何类家具时,便随意定购,等到装修完之后才发现定购的家具不适合房间的尺寸或风格,便要求全款退货。“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若从商家角度看,这对商家是不公平的,有了新版家具合同,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合理解决了,卖场也就有了合适的理由跟消费者解释。新版合同相当于减轻了卖场处理纠纷的难度。”
    为推广新版家具合同,城外诚家居广场曾在“3·15”之前做过一次专题合同解析。城外诚总经理刘长河表示,卖场作为“中间方”,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要维护商家的利益,因此有义务提醒销售人员在销售环节将能引起纠纷的潜在元素降到最低,合理引导消费者消费,做到既不欺骗消费者,又不盲目推销,更不能随意承诺,要按照产品的真实性能对消费者解释并签订合同,避免引起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北京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李颖林表示,卖场有责任监督商户的销售行为,新版家具合同除商家盖章外,还应由卖场统一盖章,一旦出现纠纷,商户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妥善处理,卖场应主动“先行赔付”,履行责任,这相当于给消费者购买家具上了一道“双保险”。
    据了解,新版家具合同的推广比以前任何时候相关部门推出的规范性措施的落实都迅速,这得益于此合同的条款真正顾及了消费者、厂商和卖场的利益。家居行业从无序到有序,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是最大的前提,新版家具合同开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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